依據:依據「臺東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本條例)第69條及「臺東縣縣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委管條例)第10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案號:1090803。
二、機關名稱、地址、聯絡單位及聯絡電話:鹿野鄉公所、臺東縣鹿野鄉瑞景路一段21號、農業暨觀光課、089-580136分機114。
三、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鹿野農村產業創生館委託營運案」公開甄選受託人1式。
四、招標文件之領取地點、方式、售價及購買該文件之付款方式:109年8月3日8時起至109年8月17日17時止,於上班期間,親洽或郵遞(另附150元郵政匯票及貼妥回郵郵資A3信封,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購領本案申請須知及契約草案,每份售價150元。
五、收受申請文件之地點及截止期限:本案申請文件提送採到達主義,申請人應於109年8月17日17時整前依「鹿野農村產業創生館委託營運」申請須知規定,檢附檢核表、申請文件(含資格文件專用封、權利金支付計畫表專用封、營運計畫書專用封),連同應繳申請保證金裝入外標封內並予密封。申請文件應以郵局掛號或快捷郵件寄達「955臺東縣鹿野鄉瑞景路一段21號」(郵遞時程請自行掌控)或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止,國定例假日除外)專人送達執行機關簽收,逾期概不受理。申請文件於遞送中所發生毀損、遺失、延遲或其他事故,致不能依規定期間寄(送)達者,不論是否可歸責於申請人,均不生申請之效力。
六、資格文件審查:109年8月18日上午10時整於本所1樓開標室。
七、申請保證金:新台幣20萬元整,其繳交、沒收、返還之方式依申請須知規定辦理。另保證金抬頭請書寫「鹿野鄉公所」。
八、委託經營期限:自簽約日起算7年。
九、投標文件應使用之文字:中文。
十、招標與決標方式及是否可能採行協商措施:無。
十一、不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十二、不適用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
十三、廠商資格條件摘要:詳本案申請須知。
十四、非財物採購。
十五、非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
十六、委託方式:依據「臺東縣縣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第10條規定以公開甄選方式甄選投資廠商,其甄選程序準用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由各甄審委員依甄審項目、配分及最優申請人評定方式,進行營運計畫書審查表審查各該分項計畫內容,評選出最優申請人或增選次優申請人,決定簽約權之優先順序。餘詳本案申請須知。
十七、委託內容:
(一)委託經營管理之目的、標的、項目、範圍:
1、目的:為使本所舊辦公室建築順利活化為鹿野農村產業創生館,以提高鹿野農村產業能見度、增加在地生活機能,並提升委託公共設施價值功能及增加機關財政收入,擬委託優良廠商經營管理。
2、標的:臺東縣鹿野鄉中華路二段139號建物、附屬設施及周邊土地。
3、項目:提供餐飲服務、商業販售、藝文展覽以及其他經本所同意之經營項目。
4、範圍:包含鹿野鄉中華段789、790、791、792、793、845、845-1、845-2地號等8筆土地;建號74(2層)、236(廁所)、253(4層)等3棟建物及營運設施(備)(依點交清冊明細為準)。基地面積總計13,997平方公尺,建物各層權狀總面積為825.32平方公尺,未來受託人亦須負責空間清潔維護及修繕管理工作。
(二)委託經營管理保證金及權利金底價之計算標準:履約保證金新台幣80萬元整。權利金底價依委管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以本縣縣有房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計算,按公告地價5%及房屋現值10%計收,每年不得低於新台幣45萬元整。
(三)受託人之權利義務:詳契約草案4。
(四)本案委託經營期限:自簽約日起算為期7年止(績優得優先續約2年)。
(五)受託人對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申請須知1.3.2,依委託營運契約。
(六)受託人應備資格及條件:國內依法設立之實收資本額100萬元以上之單一公司或財團法人,且具經營能力並附相關證明者。投標廠商應無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及103條各款情事者。公司行號或其負責人未曾犯有圍標、綁標、洩密、脅迫之罪者。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商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替代。
(七)委託經營管理之督導:機關得依法監督管理廠商之營運及經營,並得定期或不定期以書面或親赴現場之方式,檢查廠商之營運情形及財產狀況。詳契約草案。
(八)委託經營管理之效益分析:提升委託公共設施價值功能及增加機關財政收入。
(九)委託契約草案:如附件。
(十)其他相關事宜:詳見須知。
十八、申請投標、評選、決標暨履約等有關事項,請參閱申請須知等招商文件。
十九、如對本案有疑義,請依作業時程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三分之二,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向本所提出書面申請(以本所收件日為準,逾期不受理)。
二十、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二十一、本案如有更新事項,刊登於本所:臺東縣鹿野鄉公所全球資訊網-最新訊息-公告訊息(https://www.lye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