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7年第1期作「富邦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商品」銷售期至3月30日止
內容:1.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7年2月5日農糧產字第1071092139號函
2.旨揭保險商品依「農產業保險試辦補助要點」規定,投保農民應自付保險費達十分之一以上,農委會始予補助二分之ㄧ。
3.旨揭保險商品自公告日起銷售至本年3月30日止,請農踴躍參加以降低生產風險。
4.檢附 富邦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