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期間為114年1月2日至2月8日止。
- 本所下鄉辦理期程如下表,提供參考:
- 申請時請攜帶申請人的「身份證、私章、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耕作協議書、有效期限內之承租契約、存摺、米廠契作契約書」到指定地點申報。
- 申報時間:
上午:9時 至11時
下午:2時 至4時
其餘時間請至本所農觀課申報。
- 另第二期作申報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
- 請逕行自本所農觀課辦理。
逾期辦理者若有權益受損,本所概不負責。
聯絡電話:089-580136轉分機1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