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客家委員會113年度「藝文團隊補助計畫」申請一案,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10月12日客會傳字第1126800608號函辦理。 |
二、 | 申請時間及方式: |
(一) | 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立案之「音樂」、「戲劇」及「民俗技藝」等藝文團隊。 |
(二) | 受理期間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本補助申請作業一律採線上申辦(本會獎補助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並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1式10份寄交本會審查。 |
三、 | 本案相關資料電子檔,請逕自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