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如何自我保護,減少PM2.5暴露」衛教資料說明:一、依國民健康署106年9月22日國健社字第1060201394號函辦理。二、10月起至隔年4月是空氣品質較差時期,為保護民眾健康,協助民眾自我保護宣導,提供衛教宣導資料。三、相關資訊請參閱國民健康署「細懸浮微粒(PM2.5)之健康自我保護專區」,提供細懸浮微粒相關資訊及衛教單張,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