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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輔導果樹轉作及品種更新作業規範」,請有意願轉作及品種更新農民儘速辦理申請作業

主旨: 檢送「111年輔導果樹轉作及品種更新作業規範」1份(如附件),請有意願轉作及品種更新農民儘速辦理申請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1月7日農糧生字第1111064054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果樹產業結構調整及維護國民健康並基於國土復育立場,請有意願農友,儘速辦理檳榔等不具競爭力果樹廢園轉作及品種更新。
三、 其中申請檳榔廢園轉作者受理及勘查單位限於基層公所辦理,以符歷年推動檳榔管理方案作業一致性。
四、 請於111年2月14日前辦理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