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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至8月9日全國疫情警戒調整為第二級,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管制措施配合有條件鬆綁

主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宣布自本(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全國疫情警戒調整為第二級,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管制措施配合有條件鬆綁,現階段防疫規範詳如說明,請輔導轄內宗教團體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期間宗教場所開放民眾進入、宗教集會活動開放辦理,但仍不得辦理進香、繞境、遊行類活動及福宴、平安宴等具聯誼性質餐會,相關防疫規範如下:
(一)共通防疫規範部分:
1、須落實實聯制、量體溫、噴酒精、全程佩戴口罩、妥善規劃動線、維持社交距離、執行人流管控、加強環境清潔消毒。
2、辦理宗教集會活動時須採梅花座、固定座位。另神職人員持有7日內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得於主持宗教集會活動或進行宗教儀式時暫脫口罩。
3、筊杯、籤筒原則禁止供民眾使用。但已登記寺廟、宗教財團法人提報筊杯、籤筒供民眾使用及其清潔消毒作業之完整防疫計畫,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後開放。
(二)飲食及住宿部分:
1、提供簡易餐點者,以餐盒及瓶(罐)裝飲品為限,不提供供人夾取之自助餐或合菜。
2、餐桌須架設隔板並保持適當桌距,補充水分及用餐期間得暫脫口罩。
3、如提供住宿,除同住家人外,僅限1人1室。
(三)空間容留人數計算部分:
1、扣除已使用空間後,室內以每人至少2.25平方公尺計算,原則最多50人;室外以每人至少1平方公尺計算,原則最多100人。
2、已登記寺廟、宗教財團法人依本部「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指引」提報防疫計畫,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其室內最多可至100人、室外最多可至500人。
(四)酬神演出部分:邀請布袋戲、歌仔戲、皮影戲等藝術表演團體至宗教場所演出者,須依文化部訂定之「酬神演出防疫管理措施」做好防疫工作。
(五)中元普渡部分:
1、宗教團體辦理本年度中元普渡活動,須另依「二級疫情警戒期間中元普渡防疫措施」做好防疫措施。
2、已登記寺廟、宗教財團法人擬舉辦之普渡活動,包括放水燈、主普壇等,不論參與人數多寡,應提報防疫計畫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辦理。
3、公司行號、市場攤商或社區住戶自辦中元普渡活動者,關於其防疫規劃及人數限制,請參考第1點中元普渡防疫措施辦理。
(六)曾提送宗教場所防疫計畫並經主管機關同意部分:
1、已登記寺廟、宗教財團法人於本年7月13日至7月26日期間提送之防疫計畫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仍有室內超過50人之需求,請以公文書等方式函知主管機關核備。
2、倘已登記寺廟、宗教財團法人有筊杯、籤筒供民眾使用,或室外有超過100人之需求者,須另提修正「宗教場所/集會活動防疫計畫」報送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得執行。
二、茲檢送本部訂定之「二級疫情警戒期間中元普渡防疫措施」、更新後之「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指引」及「宗教場所/集會活動防疫計畫(範本)」各1份供參,相關電子檔可至本部「全國宗教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s://religion.moi.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