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疫情警戒降級後之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
一、 殯儀館:
(一) 開放辦理公祭 。
(二) 各地方殯儀館管理單位訂定設施 人數 管制總量,並按各廳室大小 室內以每人 2.25 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最多 50 人 、建築內公共空間及喪禮上下場人流情形等整體考量,公告各廳室管制人數上限 ,請喪家及殯葬業者配合。如 於 室外 開放空間辦理者, 以每人 1 平方公尺計算,最多 100 人。
(三) 公祭單位採代表制,入座必須採梅花座,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確保參加人員維持社交距離,全程佩戴口罩,並禁止飲食。
(四) 建議 行政機關首長或民意代表儘量不參加公祭,避免群聚感染風險 。
二、骨灰(骸)存放設施
(一) 開放民眾進塔祭拜,室內以每人 2.25 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最多 50 人,室外搭棚祭拜以每人 1 平方公尺計算,最多 100人。
(二) 進入設施之人員 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確保參加人員維持社交距離,全程佩戴口罩,並禁止飲食 。
三、各殯儀館之禮廳、靈堂 、火化場 、骨灰(骸)存放設施等治喪場所,應確保進入之人員落實前開防疫措施,強化人流管制、總量管制,並隨時加強環境清潔消毒。
四、於殯儀館外辦理治喪者,比照上開相關規定辦理。
五、骨灰(骸)存放設施骨灰(骸)存放設施得依防疫規定得依防疫規定辦理中元普渡,辦理中元普渡,但但無法落實無法落實室內室內5050人、室外人、室外100100人規定者,得由管理單位自行辦理中元人規定者,得由管理單位自行辦理中元祭祀,但不對外開放民眾參與。祭祀,但不對外開放民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