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宏君使用本市位於新城鄉康樂段431地號內巿有耕地,本所寄發113年全期使用補償金繳納通知單,通知儘速向代收單位台灣銀行各分行或花蓮市農會繳納。因陳嘉宏君住所不明,以致繳納單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敬請惠予協助張貼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