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本區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梧和字第270號」(土地標示:本區和平段818、840地號)承租人繼承變更登記案,因出租人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告知,惠請協助張貼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