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鄉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113年底租約期滿申請續訂租約或申請收回自耕登記乙案,因部分出(承)租人現況、住所不明或寄存郵件未領等原因,致通知書無法投遞或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惠請協助張貼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