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鎮三和段266、273地號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東字第548號)承租人單獨申請租約繼承變更登記一案,因部分出租人張仁義、張惠美、張純義現況及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致通知書函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茲檢送公示送達公告1份,請惠予協助張貼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