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區大內段1068、1068-1地號承租人張聰和君單獨申請租約變更登記一案,惟出租人楊吉元君(公業楊德豊 管理人)現況或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敬請惠予協助張貼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