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鹿野鄉公所 公告 |
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鹿鄉民字第1120012601號 |
主旨:公告本鄉武陵公墓(第六公墓)範圍內土地禁葬事宜。 |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及地方制度法第20條規定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禁葬原因:因已達滿葬,為未來整體規劃事宜。 |
二、禁葬範圍:本鄉武陵公墓(第六公墓)全部範圍(瑞豐段1213、1360地號)。 |
三、禁葬日期:自民國112年11月1日起。 |
四、上開禁葬範圍內禁止營葬(含骨灰、骨骸)及造墳、增(修)建原有殯葬設施或擴充墓地等行為。 |
五、違反公告事項者,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