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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鹿野鄉公所人事徵才公告~民政課臨時人員1名

臺東縣鹿野鄉公所人事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東縣鹿野鄉公所
職  系: 臨時人員
職  稱: 民政課臨時人員1名(請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職務)
薪 資: 26,000
工作地點: 台東縣鹿野鄉
需求名額: 1名
工作內容:協助本所民政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公告起始日期: 2020-5-26
公告結束日期: 2020-5-28
甄審日期: 本案採書面審核,核定後公告並通知錄取人員。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國內外高中(含)以上畢業。
2.具備MS-Office軟體操作、運用能力,熟練中文輸入及上網等資訊能力。
3.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4.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臨時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地址: 臺東縣鹿野鄉瑞隆村瑞景路1段21號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1.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於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或附件下載)
3. □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4. □ 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二) 相關資料請至遲於109年5月28日下午16時前,於信封註明應徵職稱郵寄或親送送達本所收發處,逾期恕不受理:
1. 收件人:臺東縣鹿野鄉公所 民政課蔡國相課長
2. 地址:臺東縣鹿野鄉瑞隆村瑞景路1段21號
3. 聯絡電話:089-580138 轉141
備  註:
1. 請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職務。
2. 書面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逕予歸檔或銷燬,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
3. 本所將另行通知甄審日期,甄審結果於甄審結束後在本所網站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