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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08)年「萬安42號」防空演習於108年5月29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實施。

本(108)年「萬安42號」防空演習於108年5月29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實施。

 

內容:
一、演習警報發放時,人、車一律就地避難,民眾(含居家或工作者)進入附近分配之避難處所,全縣民眾、商店、住家、行車,請配合緊閉門窗、水電、瓦斯、熄滅煙火,違者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二、演習時如遇真實空襲狀況,請依軍警人員指示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