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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修正「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訓練分發及服務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管理要點」,檢附原函及前開要點各1份函件公告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3月15日原民社字第1110012869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