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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110年起實施「稻作四選三」措施相關資訊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稻作四選三」措施相關資訊

說明:

一、鑑於氣候變遷,導致農業用水缺水發生機率增加,亟須輔 導常態性水田耕作制度轉型,以增加水資源利用效率,及近年國內水稻超產情形日益嚴重,年超產約3-4萬公頃、20 萬噸糙米量,供過於求,市場糧價疲軟,影響稻農收益。 此外,同一農地連續種植單一作物,易殘留多餘之化肥及 農藥,降低土壤活力,不利農地永續利用。

二、為建立更有效率之水田輪作制度,自110年起實施稻作四選 三措施,輔導稻農於四個期作中,最多可選擇3個期作交公糧或領稻作直接給付,最少須有1個期作辦理生產環境維護 措施或申報種植其他非水稻作物,並於111年第2期作起受理申報稻作時,往前勾稽該筆土地前3個期作,是否有1個期作申報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自行復耕非水稻作物或停灌補償,並經勘查確實種植非水稻作物,始得申報交公糧及稻作直接給付措施。另考量取得有機、友善 耕作或產銷履歷驗證者,其耕作模式係對環境友善,爰4個期作皆符合該等資格者,不受本項措施之限制。

三、目前連續4個期作都申報種稻交公糧土地面積約4萬公頃, 推動「稻作四選三」預估一年可減少2萬公頃稻作面積,適度輪作及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除可減少病蟲害纍積, 增加土壤肥力,亦可紓緩稻作超產情形,有助於市場糧價 平穩,穩定稻農收益。

四、檢附本措施內容簡報及宣導單張供參,另農糧署官網\農糧業務\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含稻作四選三)項下亦設置專區,放置本措施相關資料供各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