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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第33條規定之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申請方式,包含紙本及線上申請方式

主旨: 有關「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第33條規定之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申請方式,包含紙本及線上申請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11年4月12日經授能字第11102003040號函辦理(副本諒達)。
二、 按「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下稱補助辦法)第33條第1項規定,申請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下稱受補助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檢具身分證,至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辦公處提出申請並填具申請補助領據,申請者提出申請後,同一戶內之成員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三、 為達簡政便民及推動服務型智慧政府等目的,新增「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線上申請網站」申請方式,民眾藉由電腦或手機於前述網站填列戶籍等資料,通過申請資格驗證後,由鄉(鎮、市、區)公所進行審查,與補助辦法「檢具身分證至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辦公處提出申請」之精神相符,且提供線上申請方式供受補助地區民眾選擇,對於提升民眾申請便利性與提高申辦比率有所助益。
四、 請各鄉(鎮、市、區)公所,向民眾說明與推廣旨揭差價補助申請方式,並請於前揭申辦期間,同步於公所網站揭示線上申請網站之網址 (網址為:https://www.lpgsub.org.tw) ,俾利辦理受補助地區之差價補助及宣導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