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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水稻收入保險」1期稻作於3月31日截止投保

主旨:檢送本(111)年「水稻收入保險」宣導單張及音檔各1份, 請貴府轉知所轄公所、農會周知農友踴躍投保,請查 照。

 

一、為保障稻農收入並協助其分散營農風險,本年1月起推出水稻收入保險,由農會擔任保險人,辦理核保、出單及理賠等事宜,保單類型分為基本型及加強型兩種,簡述如次:

(一)基本型:所有合法種植水稻者均須投保,保費完全由政府補助,農民不必負擔保險費;水稻收入保險推出後,水稻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將取消。

(二)加強型:農民可視其需要自行決定投保加強型,惟申報 繳交公糧者,不得投保加強型,農民自付10%以上保費,保單即可成立。

(三)本措施投保期間1期作為1月1日至3月31日,2期作為6月1 日至8月31日,農友可以在第1期作申報種稻或簽訂契約時,同時投保1、2期作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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