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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延長至110年9月6日,敬請各宗教團體持續配合各項防疫規範

主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延長至110年9月6日,敬請輔導貴轄宗教團體持續配合各項防疫規範,請查照。
說明:
一、考量近期國內疫情逐漸平穩,自110年8月24日(星期二)起,放寬以下宗教相關防疫措施:

(一)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容留人數放寬為室內最多80人,室外最多300人。提報防疫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可者,室內最多100人,室外最多500人。
(二)開放寺廟得提供筊杯、籤筒供民眾使用,且免提報防疫計畫。但寺廟應指派專人在民眾使用前、後逐次噴灑酒精消毒,或提供拋棄式簡易手套給民眾於擲筊、抽籤時
使用。
二、另宗教團體前依本部相關指引提報防疫計畫,業經貴府(局)核可者,倘計畫內容未變動,得於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繼續沿用,免再函報貴府(局)或重新提出申請。
三、第二級警戒期間應遵循之各項宗教防疫規範,本部前以110年7月26日台內民字第11002230331號函知貴府(局) (諒達),除以上放寬措施外,其餘繼續適用,進香、繞境、遊行類活動及福宴、平安宴等具聯誼性質餐會,現階段仍禁止辦理,敬請貴府(局)輔導轄內宗教團體持續配合辦理。
四、本部「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指引」、「宗教場所/集會活動防疫計畫(範本)」及「二級疫情警戒期間中元普渡防疫措施」業配合修正,相關電子檔可至本部「全國宗教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s://religion.moi.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