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落實田間病蟲害防治,請申辦「對地綠色 環境給付計畫」農友規劃調整相關耕作方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秋行軍蟲災害防救第10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農友妥善管理耕作環境,依規定辦理各項 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應落實田間管理 (含病蟲害防治),避免雜草叢生、荒廢情形。另種植綠肥作物者應於綠肥生長適期辦理翻埋種植。
三、對於生產環境維護田區發生區域性蟲害或其他危害物種入侵時,申辦種植綠肥農民應接獲直轄市、縣(市)政府通知於一週內辦理翻埋作業;蟲害範圍擴大或接獲農委會防檢局、農業改良場通知時,種植綠肥農民應於三日內辦理翻埋,未依期限辦理者,除當期作不核予獎勵外,並取消次年申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之資格。轉(契)作田區倘經勘查認定田間管理不善,當期作亦不核予獎勵。
四、邇來各地天氣不穩定,農田病蟲害發生頻率提高,種植玉米、高粱等秋行軍蟲主要寄生作物田區加強田間管理;生產環境維護田區優先選種太陽麻或綠肥大豆等較不易引發蟲害之綠肥作物,並應依規定於綠肥生長適期妥善規劃及落實翻埋作業,避免影響周邊生產環境及鄰田耕作;倘有蟲害發生,應依前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