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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宣布維持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至110年8月23日,請宗教團體持續配合各項防疫措施

主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宣布維持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至110年8月23日,請輔導轄內宗教團體持續配合各項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按本部前以110年7月26日台內民字第11002230331號函知貴府(局),旨揭指揮中心自同年月27日至8月9日調整全國疫情警戒為第二級,同函並敘明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應遵循之防疫規範。
二、現該指揮中心業宣布維持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至110年8月23日,前開宗教相關防疫規範繼續適用,爰請貴府(局)輔導轄內宗教團體續依本部前函做好各項防疫措施。
三、另宗教團體前依本部相關指引提報防疫計畫,業經貴府(局)核可者,倘計畫內容未變動,得於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繼續沿用,免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