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內政部通知全國疫情警戒第3級延長實施至110年6月28日,請各機關團體配合辦理防疫措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110年6月9日台內民字第1100222752號函辦理。 |
二、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3級延長至6月28日,請各公私立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於第3級警戒解除前持續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
(一) | 強化防疫措施,持續停辦公祭至110年6月28日,並請喪家及業者辦理家祭時,務必做好防疫措施,避免群聚感染,同時積極強化殯葬設施之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公私立骨灰(骸)存放設施僅限進塔、遷出之案件,不開放民眾進塔祭拜。 |
(二) | 公私立殯葬設施請善加利用行政院推出之「簡訊實聯制」系統,落實「實聯制」,加強量測體溫、保持社交距離、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並加強環境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