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訂定「農產品集貨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安全指引」,請集貨場加強落實相關防疫工作。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0年5月13日農糧銷字第1101073357號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編訂「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大型營業場所」暨「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辦理。 |
二、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戒至第二級,為保護農民及集貨場等相關人員安全及健康,確保運銷秩序,請督導各集貨場維持安全社交距離、配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等防疫措施。請依「農產品集貨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安全指引」落實及加強辦理各項因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