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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


主旨: 函轉客家委員會108年11月5日客會文字第10861018081號公告,請貴機關轉知所屬,並配合落實「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 客家委員會108年11月5日客會文字第10861018083號函辦理。
二、 檢附來函及「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公告及「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