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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11)年度1期水稻收入保險之「基本型」保險,延長投保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24日止

一、自本(111)年1月起開辦水稻收入保險(下稱本保險),分為「基本 型」及「加強型」保險,其中「基本型」保險為全面納保 項目,由現行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機制轉換,保險費由行政院農委會全額補助,農民無須繳納,其理賠基準為各鄉(鎮、 市、區)產量減產超過2成,每公頃可獲理賠1.8萬元。

二、邇來陸續接獲農民反映,因農忙未能於投保期限(至4月30 日止)前完成投保,本會為使稻農能獲得本保險之基本保 障,特就本年1期作之基本型保險,延長其投保期間自即日 起至6月24日止。

三、考量稻作如已收割,農會無法認定種植事實,惟農民仍可 檢附申報種稻之申報書或填具切結書(詳附件1),逕洽農會辦理投保事宜。

四、如有相關問題,亦可洽下列管道諮詢: (一)保險業務及資訊系統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農業保險 基金(02-2396-2381)分機186林先生、分機181黃先 生、分機182賴先生、分機122許先生。 (二)法規相關問題,請洽本會農業金融局(02-2351-6633) 分機5891盧小姐、分機5838王先生、分機5809黃先生。

五、各農會辦理實績可列入農漁會考核及農金獎項目,請積極 鼓勵農民投保,以保障農民經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