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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辦理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實施計畫

臺東縣政府 函

受文者:臺東縣鹿野鄉公所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社救字第10902273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臺東縣政府辦理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實施計畫 (376540000A_1090227348_ATTACH1.docx)

主旨: 本府辦理「(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實施計畫」尚有補助名額,敬請貴公所協助轉知弱勢民眾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6條之1第1項第1款及本府辦理(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實施計畫辦理。
二、 協助減輕本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婦女生育之經濟負擔,使嬰兒能獲得更佳的照顧,避免因經濟困窘影響婦女及嬰兒營養補充。
三、 貴所轄內(中)低收入戶若有妊娠滿24週(含以上)產婦及出生三個月內嬰兒,請協助備妥申請文件報府審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