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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嘉義縣布袋鎮生命紀念園區附屬設施使用管理要點」

 

主旨: 檢送本所修正「嘉義縣布袋鎮生命紀念園區附屬設施使用管理要點」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令、公告、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部條文,敬請協助張貼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辦理。
二、 上開條文修正敬請嘉義縣政府備查。